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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航长常春藤5号基金”合同变更的意见征询函

来源: 航长投资

尊敬的航长常春藤5号基金持有人

广州市航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管理的航长常春藤5号基金(以下简称“该基金”)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规范运作,稳健运营。为更好地为该基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我公司拟根据《航长常春藤5号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对该基金相关条款进行变更。

我公司特向基金持有人征询关于航长常春藤5号基金基金合同相关条款变更的意见。

《航长常春藤5号基金基金合同》条款具体修改如下:

一、航长常春藤5号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明细表

序号1

十七、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原条款:

现条款:

2、托管费

(1)常规托管费

基金的年托管费率为0.1%。计算方法如下:

HE×0.1%÷N

H:每日应计提的托管费

E: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N:当年天数

本基金的托管费自基金成立日起,每日计提,按季支付给基金托管人。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下季初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保底托管费

产品在存续期每个运作年度的最后一天或产品终止时结算托管费用时考虑保底金额,保底托管费计算公式如下:

存续期每个运作年度的最后一天或产品终止时应收取的保底服务费用=MAX(0200000×本运作年度基金存续天数/365-本运作年度基金存续期计提的托管费及运营服务费)

保底托管费(若有)于基金存续期内后续年度成立日的对日或基金终止时计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10个工作日之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保底托管费不进行摊销。

2、托管费

基金的年托管费率为0.1%。计算方法如下:

HE×0.1%÷N

H:每日应计提的托管费

E: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N:当年天数

本基金的托管费自基金成立日起,每日计提,按季支付给基金托管人。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下季初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征询安排

根据《航长常春藤5号基金合同》的约定,经托管人同意,现向基金持有人征询意见,征询期为 201811 13 日至 201811 16 日,不同意变更的基金持有人,应于201811 16 日,在基金特别开放日申请全部退出。具体详情可咨询我司客服,联系电话020-36961761、1866662319、18520232317。基金持有人未在指定的日期内回复意见或答复意见不明确或基金持有人提出异议,但未在指定的特别开放日退出全部基金份额的,则视为基金持有人同意上述变更内容。

 

、合同变更的效力及生效时间

本征询函托管人对基金合同变更的意见的复函、及基金合同变更情况说明构成变更后合同的组成部分,本次征询期结束基金合同变更正式生效。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市航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3日